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測量點數量及位置
測量點數量位置:
根據試驗設備容積的大小,將工作空間分為上、中、下三層,將一定數量的溫度、相對溫度和風速傳感器布放在其中規定的位置上,傳感器應避免冷熱驚的直接輻射。
溫度測量點用英文字母 0、A 、B、C、D、E、F、C、H、J 、K 、L、M、N、U 表示。相對溫度測量點為一個,用字母 oh 表示。風速測量點與溫度測量點的數量與布放位置完全相同。
測量點和oh為設備工作空間的幾何中心點,其他各測量點的位置與設備內壁的距離為工作室 各自邊長的1/ 10,(遇有風道時,是指與選風口和回風口的距離),但距離不能大于 500 mm,最小距 離不能小于50 mm。如果設備帶有樣品架或樣品車時,下層測量點可布放在樣品架或樣品車上方 10 mm 處。
設備容積小于或等于2m 3時,溫度測量點為9個 ,相對濕度測量點為1個 ,布放位置如圖1所示 。
設備容積大于2m 3時,溫度測量點為15個 ,相對濕度測量點為1個 ,布放位置如圖2所示。
當試驗設備容積小于O.05m 3或大于50m3時,可適當減少或增加溫度測量點。根據試驗和檢定的需要,可在設備工作空間增加對疑點的測量。對于其他形狀的試驗設備 ,測量點數量和位置可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