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航儀器混凝土槽、排管內電纜敷設質量控制
電纜的埋設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:
a 地下直埋電纜的表面距離施工完成后的正式地面,一般應不小于0.7m,穿越農田時應不小于1m,66kV及以上的電纜,以及充油電纜不得小于1m。
b 電纜應埋設于凍土層以下,如無法埋深,則應采取防止電纜遭受附加應力的措施。
c 電纜引建筑物、與地下建筑物交叉或繞地下建筑物處,其距建筑物5m長的一段可將埋深減到0.4m,但應加保護。
對直埋電纜中間接頭的要求:
a 中間接頭應置于水泥、鑄鐵或其他能防止接頭受機械損傷材料的保護盒內,盒內、盒外均應采取防止地下水侵入及腐蝕的措施(環氧樹脂中間接頭盒除外)。
b 中間接頭必須水平放置,電纜在斜坡地敷設時,其中間接頭處亦應挖成3~4m段的平地。
c 中間接頭不得設在電纜彎曲處。
d 多根電纜埋設時,中間接頭應相互錯開,其凈距不得小于0.5m,如無法達到時,應用混凝土板隔離。
電纜壕溝開挖和鋪蓋的要求:
a 壕溝深不應小于0.8m,溝底寬度不宜小于0.35m(1~2根電纜并列時),壕溝拐彎處必須能保證敷設后的彎曲半徑,不小于其規定的最小允許值
b 電纜距溝兩側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,電纜上、下應鋪不小于100mm厚的軟土或細砂(其中應無石塊及其他硬雜物)。
c 砂層上應覆蓋一層混凝土板或磚,其覆蓋寬度應超過電纜兩側各50mm。
d 電纜敷設完畢并經絕緣試驗合格后,方可回填土。回填土中應無腐蝕性或其他雜物。
電纜穿管敷設質量控制要點多根電纜同穿一管的要求:
a 裸鉛包電纜不得與鎧裝電纜同穿一管,裸鎧裝控制電纜不得與其他外護層的電纜同穿一管。
b 每根電力電纜應單獨穿入一根管內。但電流為25A以上的交流單芯電纜,應同一回路穿于同一管內,如為穿有縱切口的鋼管或非金屬管,則可例外。
c 電壓同為65V以下的各回路或共穿一管。
d 同一設備萵水作業線設備的電力回路和無防干擾要求的控制回路,可共穿一管。
e 除事故照明及互為備用的工作照明外的所有不同類照明回路、同類照明的各回路,均可共穿一管。
f 管中所有電纜的決截面積(包括外護套)不得超過管內截面積的40%。 穿管前必須清掃管道,直至確認管內無積水、積垢、堵塞,以及其他足以損傷電纜者為止。穿管時所用的潤滑劑必須是中性的,且不得含有足以損傷電纜包皮的雜質。
穿管敷設完畢后,管口應予密封,其密封要求如下:
a 在露天或地下的管口應采取堵塞密封,其堵塞用料應能防止雨水滲漏入管內。
b 在電纜室、溝及隧道等電纜集中處的管口,其堵塞用料應能防止火災的蔓延。
c 防爆場所的管口應采取隔離密封,即應將電纜與外界作防火性的隔離。
d 一般場合下的管口,可用雙合式橡膠、塑料管口墊或包布密封。混凝土槽、排管內電纜敷設質量控制要點無鎧裝電纜地下埋設時,應敷設于混凝土槽,排管等有一不定期機械強度的管、槽內。但埋設在無直接受機械損傷和化學腐蝕危險處的電壓為1000V及以下的無鎧裝電纜,可以例外。
混凝土槽內敷設電纜的要求如下:
a 槽與槽的連接內敷設電纜的要求如下:
b 槽內應填充黃砂。
c 不同電壓等級的電纜不得置于同一槽內。
d 每一槽內允許敷設1~2根高壓電纜。敷設低壓電纜時,其點用率不得大于40%。混凝土排管(包括陶土管、石棉水泥管)與土建配合安裝時,應進行檢查,并要求達到以下條件:
a 管子應無裂紋,局部凹凸應不大于2mm,每根上斑疤(直徑10mm、深5mm及其以上)應不少于兩處。管內徑應為電纜外徑的5倍以上,對于電力電纜,最小孔徑(管內徑)不得小于100mm;對于控制電纜,最小孔徑不得小于75mm。排管轉彎時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管子孔徑的20倍。
b 管內表面應光滑且涂漆層完好。管口應光滑并與管面垂直。連接時管孔應對準,接縫應嚴密;其管接頭應錯開排列。
c 排管應有盡有不小于1%的排水坡度。其埋深一般不得小于0.7m,埋入人行道下時,埋深可減為0.5m。當面均勻荷重超過0。098Mpa(10t/m2)或穿過鐵路時,管子應加固。
d 排管內應清掃干凈,并穿過鐵線,管口要堵嚴。
e 排管的墊層、防水層及其保護墻均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電纜穿混凝土管的要求如下:
a 管內應干凈、無積水和雜物。
b 穿電纜時所用的潤滑劑不得含有腐蝕電纜外皮的雜質。
c 穿電纜時應有防止管口刮傷電纜外皮的措施。
d 穿管敷設完畢后,管口應加保護墊并密封。